已经很久没有像《答案在风中》那么好的歌了,不管是用词的精妙,还是立意的高低,我觉得都很值得世人听到。”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路扬点点头,认真道:“但我总觉得,我不需要奖项。”
“不一样。”亚伦摇了摇头,“您把重心放在了音乐上,但搞生意这一块,我锻炼的时间比较久,人们为什么会喜欢奢侈品,又或者为什么喜欢突然火爆的某种商品?”
亚伦自问自答,“因为价值,其他人给商品上面赋与的其他价值,和那些奢侈品一样,同样的材质和同样的做工,仅仅只是一个标签的区别,两者的价格可以差很大。”
不等路扬开口,亚伦又说:“像《答案在风中》也是一样,如果它只是一首歌曲,凭借现在人们的喜好,想来不会有多少的播放量,如果给它冠上什么名堂,比如抗战组织都在合唱的歌曲,比如诺奖和平奖提名歌曲,那么这首歌的商业价值会更高。”
听起来很合理。
也找不出任何的毛病。
可路扬的脸上并没有亚伦想象中的表情变化,他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你说的没错。”
亚伦微笑脸。
只是下一刻,他的脸色变了。
“但是我不想走这样的路线。”路扬轻声说,“我知道你看过我的经历,那么你应该之前就搞明白一个问题,我之所以唱歌,不过是因为不喜欢。”
“不喜欢?”亚伦重复着他的措词。
他听说过因为喜欢而唱歌的,也许是喜欢唱歌,也许是喜欢金钱,但这些都没差,因为做一件事儿,最主要的就是喜欢。
但.不喜欢,所以来唱歌?
这话让亚伦不理解。
“我在国内,之所以做那么多节目,不过是觉得当时的环境太烂。”路扬轻声说,“现在大家都很浮躁,只想着流量的火爆程度而不是作品本身,于是有了《歌手》,而唱的那么多歌,我觉得是在给观众知道,什么才叫好的歌曲,而不是那种哇哇乱叫。”
“那美利坚呢?”亚伦说,“你们发了那么多首的歌,现在又做了个节目,完全不可能用一句因为不喜欢就概括过去。”
“美利坚也差不多。”路扬耸了耸肩,“最开始,上帝的那一首歌,就只是觉得兴致到了,想唱就唱了,可美利坚的人是什么嘴脸?”
“嗯?”亚伦不太明白路扬的意思,“我觉得大家很喜欢你们唱的歌啊。”
“不不不,是刻板印象。”路扬认真地看向亚伦,“当第一首歌出来的时候,因为没有露脸,因为歌声好听,因为歌曲短时间内火爆了整个美利坚,然后美利坚人都在猜测God的身份,他们会猜着马甲背后是什么人,是不是明艳的白人妹子,又或者是打着反差的萌妹子,因为很多人听完那首歌之后,都很想恋爱。”
“我觉得这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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