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3章 不要就是要?_让你打官司,怎么全都无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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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且争执被分为了两个阶段,黄景并没有慌乱。

  经过短暂的思考,发现任真提出的这个观点虽然新颖,但并没有什么问题。

  于是黄景很快转换思路,针对任真的新观点发表了意见。

  在脑海中又过了一边,黄景自觉说的没有什么问题,把目光又投向了对面的律师。

  从前面的种种来看,他知道,这个年轻的律师费了那么多心思,现在的局面绝对是他想看到的,所以对方肯定不会没有后招。

  「这个公诉人什么意思啊?夫妻之间就没有强奸了是吧?」

  「倒也不必这么绝对,他的意思可能是,夫妻关系比较特殊,很难认定为强奸吧?」

  「刚查了法律规定,违背妇女意志就算犯罪,怎么,结婚之后是不属于妇女还是没有意志?」

  「还性同意?人家都反抗的那么激烈了,难道还能是同意?」

  「不会是网上冲浪给自己冲迷了,真以为女生说不要就是要?」

  作为专业人士,张紫瑜当然知道任真说的都是大实话。

  但直播间的观众不知道啊!

  眼看着直播间的水友义愤填膺,张紫瑜反应过来,连忙救场:

  “这个,性同意其实是法律理论上的专业术语,这倒不是公诉人信口胡诌的。”

  “而且公诉人说了,是很难认定张闻海的行为到底是何种性质,而不是绝对否定,大家理性听讲理性发言啊!”

  毕竟,无论是公诉人还是辩护律师,所有的发言都是给法官判决作参考。

  只要法官听懂就可以了。

  而法官自然不需要有人来专业术语和相关理论,所以黄景说的比较简洁。

  他哪里知道,简单几句话,却引起了网友们那么大的反应。

  旁听席上。

  一个头发稀疏,戴着眼镜的中年人,此时直起了身子。

  双手抱着保温杯,不住的摩挲着,饶有兴趣的看着被告席上的任真。

  “这个小律师,倒是有点意思,我倒要看看你接下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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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知道没多少人看,但还是在这里对本章之间的剧情做一个总结,以解答有些读者朋友的疑惑。

  从庭审开始,任真就是从侧面入手,首先从犯罪的客观主观方面,论证温璇不符合故意杀人的犯罪构成要件(实际上是符合的,公诉人也在之后对此点做出了回应)。

  这里是故意给了一个有问题的观点让公诉人找漏洞,但更重要的,是在阐述温璇的主观方面时,把案发地点分割为了卧室和客厅两个空间。公诉人在找到漏洞的同时,对这一点做出了确认,这才是任真的真正目的。

  因为先前的一审已经认定案发当天两人的打斗为互殴,那么想要针对故意伤害打正当防卫是很困难的,而想针对强奸打正当防卫,就需要认定被害人的行为构成强奸,所以将卧室和客厅的场所做出分割,看似不关键,但实际上是为后续的辩护提供了基点。

  或许有读者会问,那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提出这个观点,直接针对强奸打正当防卫?

  因为在刑事诉讼中,律师提出的观点,说服力度是非常有限的。但同样的话,如果是由公诉人说出来,那就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所以这里的剧情安排虽然复杂了一些,但我认为是值得的!

  毕竟是写小说,部分情节会虚拟化戏剧化,欢迎大家理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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