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44章 紧急避险_让你打官司,怎么全都无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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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赵凯的醉驾行为的确符合危险驾驶的构成要件。”

  这下徐扬帆又迷茫了。

  这个律师到底在搞什么?

  分开说我都能听懂。

  怎么前后串起来,给我听迷了呢?

  伱不是要做无罪辩护吗?

  公诉人怎么就又说到你心里去了?

  你到底是哪边的?

  法官是疑惑,赵凯此时则是心被狠狠地揪了起来。

  这不是我的律师吗?

  怎么站到公诉人那边去了?

  面对一张张迷茫的面孔,任真的关子没有卖太久:

  “但是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凯的行为,完全符合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的相关规定,所以被告的醉驾行为,应当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

  徐扬帆和王风短暂的愣了一下,瞬间就意识到任真的目的所在。

  「紧急避险?这又是什么新的名词?」

  「额,这不是民法里边的概念吗?在刑事案件里可以适用吗?」

  「法学生?你的教科书不会是上个世纪的吧?刑法里也有紧急避险的好吧?」

  “紧急避险,从字面上理解,在一些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适当的避险行为,如果造成损害,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简单解释了一下这个概念,张紫瑜的小脑瓜飞速运转。

  任真提出的这个概念不算生僻,也有弹幕说的不错。

  紧急避险的概念内核是不变的,只是放在民法和刑法中的体现存在差异。

  张紫瑜在脑海中设想了几个紧急避险的例子,旋即摇了摇头。

  紧急避险,可以用在这个醉驾案里吗?

  “紧急避险,是在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时,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在本案中,被告人显然并没有”

  王风突然愣住了。

  说到这里,好像能跟自己刚才举的那个例子对上了?

  「公诉人怎么不说话了?」

  「我卡了?」

  「好像懂了,所以重点在于,这个醉驾的哥们,有没有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

  「被人拿着刀砍算危险,这孩子发烧不算吧?」

  「怎么就不算了?小孩子发烧很严重的好伐?」

  「确实,我有个朋友,小孩发烧没及时看医生,烧成傻孩子了都!」

  「我们说了不算,有没有危险还得看法官怎么判。」

  「别纠结了,看公诉人卡壳就知道了,他也觉得哪里不太对,我估摸着这种情况,大概率算是紧急避险吧。」

  弹幕讨论了半天,张紫瑜也没理出个所以然来。

  所以这个能算正在发生的危险吗?

  好像算?

  又好像不算

  没等她想清,任真已经接过了王风的话头。

  “从公诉人的意思看,似乎并不认可被告人孩子高烧不退的情况为正在发生的危险?”

  王风:????

  我什么时候说了?

  我只是宕机了。

  重启一下不行吗?

  催什么!

  任真当然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虽然法律与常识不同,却也离不开常识的辅助判断。

  如果说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比较模糊的话,我们不妨抛开法律技巧和理论。”

  任真长出口气,看向审判席上的法官:

  “当法律逻辑和常识出现冲突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该反思一下,是不是我们的逻辑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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