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十一章人妖一念间4_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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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爸爸是村子里最能干的男人,妈妈是村子里最漂亮的媳妇,我们家是村子里最让人羡慕是一家。爸爸在外面跑运输,妈妈在家里带着我、侍弄庄稼。我们家第一个盖起了砖瓦房。村子里别的孩子有的我都有,别的孩子没有的我也有,我是村子里最幸福、最漂亮的女孩子。”王小红回忆着往事,脸上泛着幸福而骄傲的光芒。

  “可是这一切在我六岁那年突然改变。爸爸在外面出车祸,死了;妈妈年纪轻轻成了寡妇,邻村的一个无赖便天天来纠缠。终于在一个秋雨蒙蒙的夜晚,姑父、姑妈把两人赤身裸体的堵在屋子里。姑父、姑妈说妈妈败坏门风,把她赶走了,还不许她带着我。后来我才知道,这一切都是姑姑的阴谋,那个光棍无赖是她花一千块钱雇来的,目的是争夺爸爸留在我名下的那四十万的赔偿款。

  姑姑把我带走了。在她家里,表哥表姐都欺负我,说我是扫把星,克死了爸爸。长大后我才明白,这都是姑姑教他们的。上初三那年,姑姑逼我退学,还说表哥、表姐初中都没上完,不能让表哥、表姐骂她偏心。其实他俩是成绩不行,还打架惹事,被学校劝退的。

  我跪在姑姑面前,求了一天一夜,她最终也没有松口。后来我从邻居那里得知,姑姑那里还占据着爸爸留给我的四十万赔偿款。我一个人偷偷来到县城,见到戴大盖帽的就跪下磕头,求他们给我做主。后来民事庭一个姓苟的法官接待了我,就是现在的苟院长。

  苟法官把我带到宾馆,说只要我陪他睡一夜,他就帮我打官司。那时候我还不太明白陪一个男人睡觉的真正含义,只知道我一定要打赢官司,离开姑姑的家。

  那是多么残酷而又漫长的一夜啊!姓苟的就他妈的是一个披着人皮的畜生。一夜里,他翻来覆去地折腾我,还让我含着他的脏东西,把那个射进我的嘴里。那一夜,我眼泪都哭干了,嗓子都喊哑了……那一夜的痛楚横贯了我的一生!

  第二天起来,我路都走不了了。后来,姓苟的帮我打赢了官司,但四十万的赔偿款也给姑姑他们花得差不多了,只执行来六万块钱,这才让我上了高中,上了美术学院。”

  王小红动情的叙述着,眼睛里充满了悲愤,却流不出眼泪。

  “我已经没有亲人、没有家了。这座老房子和山上的那座菩萨庙便是我生命的全部支点。看到它们,我才能感觉到自己还真真切切的活着。”

  王小红叙述完她的悲惨身世,锅里的山鸡炖蘑菇也熟了。我还沉浸在故事的悲情里,王小红却已经换成一脸倩笑了。——苦难,能让人更坚强!

  王小红的手艺还真不赖,比起城里“聚德楼”的美食,另具一番清新的风味。王小红没吃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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