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七十二章 番外 之皇叔_皇后刘黑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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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觉得我这樁婚事做得极好吧?赶明儿再给你……”段拢月转身大步离去:“皇弟已决心寄情于山水,云游四方,不想有家累。”

  “咦?皇弟……”路侧妃错愕,“你要去哪里?”哪里都好,只要离你们远远的。段拢月在心头默默说了一句,又默默重复了一遍。——番外之奸臣永安十八年,秋。

  京郊,洪门寺。洪门寺地处偏僻,香火不旺,惟寺后一片枫林美不胜收,入秋则明艳如火,这才引得些许游人偶尔来此赏玩。

  小和尚从后山担泉水回寺,路过茅草屋时,正看见刘歇抓了把小米,蹲在茅草屋门口喂鸡。刘歇穿着蓝棉布袍子,后裰垂在泥土上,依稀可见摞了几层的补丁。

  小和尚照旧叮嘱一声:“刘施主,这鸡可不能杀呀。”“不杀,不杀。”刘歇扬起头来,呵呵笑道,“刘某是读书人,不可在佛寺杀生的道理,还是懂的。”

  小和尚还是有点不放心。又留心偷偷数了数那鸡,果然还是原来的数目。于是担起水,朝寺中走去。

  这姓刘的少年是本届进京赶考的书生。半年前方丈发现他饿昏在寺门口,怜悯他穷困,这才收留了他,又借了寺后的小屋给他寄居。

  小和尚打心眼里怀疑他的身份。依他看,这什么刘公子根本就是个骗吃骗喝的乞丐吧?人长得瘦骨嶙峋不说,连身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哪有这样的读书人?

  不过,这少年倒也还十分勤快,在小屋周围种了几茬菜地,又养了几只鸡,俨然一副要安居乐业的样子。

  刘歇目送小和尚离去的背影,转身到鸡窝里摸出十几个鸡蛋,小心地揣在包裹里。又将一旁装满了各色瓜菜的菜篮子挑起来,进城赶集去了。

  从洪门寺入城,步行要两个时辰。刘歇赶不上早集,不过他所卖的瓜菜都是现摘,十分新鲜,一天下来,还是卖了个干干净净。

  到了下午,收摊回去。再步行回到洪门寺,已是夜幕低垂。刘歇一面赶路,一面在心里盘算,今日挣下的铜板还够他吃上几天。

  空空的菜篮在身前失意地摇晃着。正思忖时,远远地看见自己居住的茅草屋旁似乎有火光闪耀。刘歇怔了怔,立刻加快了脚步。来到屋前,他的双目猛然瞠大。

  映着火光,他看见篱门大开,他视如珍宝的几只芦花鸡已经全都不见,只剩一地鸡毛。菜地里刚插上不久的菜苗,不知是被鸡还是被人践踏得七零八落。

  一个高瘦的身影蹲在火堆旁,据地大嚼。火上油汪汪地串烤着两只幼鸡,张牙舞爪。刘歇的身体在剧烈地颤抖。

  圣人的教诲在他心里轮番过了几过,还是压不住滔天的怒火。刘歇扔下菜篓,抽出扁担,大喝一声,冲了过去。

  偷鸡贼一惊,反射性地蹦起来,闪过刘歇的扁担,哇哇叫道:“何方贼人!”刘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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