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1、华胥氏族_我可能有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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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但是,道理都懂。

  那人,要争夺首领的位置……

  第一场考验吗?

  虽然李和自练武以来,就拥有了内力,那并不代表,失去了内力、真气,他就不会战斗了,高屋建瓴自上而下,他的武学造诣,可不低呢。

  几乎瞬间,李和就熟悉了这具身体的状况。

  在他看来,那人的动作相当缓慢,骨棒?在这种时代,自然是很好的武器了,但是,这种直来直去的攻击路线,再好躲不过。

  脚下后撤半步,便轻松躲过了骨棒。

  一绊一摔,那人便狠狠的掺倒在地,李和本以为他会摔个狗吃屎,但是没有想到的是,那人竟然一个翻滚卸力逃脱了。

  “很不错的反应能力。”

  赞许了一声,李和便摆出了形意拳的起手式,在一片惊呼当中,半步崩拳攻出,最后定格在那人的胸前。

  那人高举着骨棒呆傻在那,却不明白,为何没事发生。

  两秒钟后,那人忽然又暴起。

  他以为自己被吓到了,判断错了,其实,没有,确实是刚才那一击,李和可以杀掉他,既然这些人只相信事实。

  那便……寸拳。

  轰!

  李和有用巧劲,隔着不过半寸的一拳直接将那人打飞数米远,可却没有伤及其脏腑,留给他的,只有胸闷的感觉。

  这一拳,彻底震惊了所有人。

  而那个被打飞的人在艰难爬起后,伏在了李和身前,表示臣服。

  ……

  挑战过李和的那人叫做狼,他曾经杀过一只狼,从那以后,狼就是他的名字,他原本是族群当中仅次于伏羲的战士,所以他才会向李和挑战。

  原始社会,血缘并不能决定什么。

  如同狼群一样,狼王的儿子不一定是狼王,而最强的那只狼,就一定是狼王。

  人类,同样如此。

  没有锋利的爪牙,但是却能够制作简单的工具,石斧、木枪、骨棒,任何都有,锋利的武器加上出色的猎杀技巧,就能够成为出色的战士。

  首领必须强大,只有这样,才能带领族人迎战猛兽和其他种族。

  李和以强大的武力直接确定了自己的首领地位,然后,他发现这个时代太困难了,暂且称这个部落为华胥吧。

  李和接受华胥部落的第一天就发现,部落的食物,仅剩一天了。

  他必须组织打猎了,否则部落很快就要断粮,而整个部落,依靠着一个山洞居住,山洞里面勉强可以藏纳二十多人,里面基本都是小孩和女人。

  部落总共112人,能够作为战力的成年男子,仅26人。

  包括他。

  武器只有简单的骨棒、石斧、木枪,说是木枪,不如说是削尖的木棍,而防具,也就只有寥寥几件兽皮的裘衣。

  许多族人,根本没有衣服,只能以草裙遮掩。

  走进山洞,看着部落里的四个婴儿,还有十二个几岁的孩子,这一切由三名女子照顾,由部落集体抚养。

  其中一个女子格外的秀美,只有十四五岁的年纪。

  她见到李和来了,便喊道:“哥。”

  李和接受伏羲考验,取代的身份是伏羲的儿子,而这位少女,则是伏羲的女儿,她叫……宓。

  后世称为宓妃,也就是那位洛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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