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02章 现场重建_《犯罪心理档案·第三季》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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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杀人案在内的许多案例中都看到过。

  总的来说,这起案子无论从犯罪惯技还是犯罪标记方面对比,都与前面的案子大致相同。

  而34案的现场,是在一座厂矿家属楼内。尽管年代很久了,但条件还算可以,不像那种比较常见的筒子楼,做饭和上厕所都得在楼道内,只是它的室内空间很小,布局比较狭窄。进门是一个走廊,然后直通做饭的小阳台,走廊右手边是卧室和一个非常小的厕所。大面积的血迹也是聚集在门口处,但喷溅状的分布和运动方向则与上一起案子截然相反,虽然门上也留有一些类似喷溅的血迹,但明显比较分散,形状大小不等,看起来应该是凶手挥动凶器所留。总之,还原案发经过:受害人当时应该是刚迈入家门,凶手在她背后发起突然袭击。

  接下来,凶手宣泄畸变心理的附加过程,与上一起案子差不多,只是多了一个环节:他在受害人颈部系了一条红布,这是对犯罪标记的一个补充,也是对幻想的一个完善,当然意味着他还会再次作案

  综合以上信息,支援小组对凶手的个性特征有了些初步的认识,同时引发几点疑问,需要深入分析:与当年一样,凶手实在太谨慎了,复出作案选择的是一个低风险区域,而且首起作案,是先敲开目标房门再实施犯罪的做法,这显然更加稳妥。那么,他是如何取得受害人的信任敲开房门的呢?他们有可能相识吗?凶手在犯罪中的标记动作,则映射出他内心对女性深深的愤懑和怨恨,那么他的刺激源是什么人或者事件呢?受害人脖子上系的那条红布,又有何种寓意?是与受害人有关,还是只与凶手的幻想有关?

  向阳区是冶矿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政府机构、各大银行分行、企业办公总部、豪华酒店、高档购物中心等,都设置于此地,住宅区大都经过重新规划,新建商品房较多,老房子几乎被拆光了,原先的所谓犯罪现场基本都不存在了,得以保留的只有第二起94727案、第五起98730案、第八起0229案的原址。

  回春,算得上冶矿老字号,它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20世纪三四十年代,后来经过一系列迁址、改建、更名以及转卖,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才又被向阳区政府翻建,并恢复原字号回春宾馆,0229案的受害人就不幸死于这家宾馆三楼的一间长包房内。刘富志向支援小组介绍说,这里曾经也算得上向阳区颇有档次的一个休闲娱乐住宿场所,客房、餐饮、歌厅、洗浴等一应俱全,着实红火了一阵,当然随之而来的就是进出人员构成相当复杂,也为当年办案带来很大困难。不过就跟很多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酒店宾馆一样,随着大量国外连锁以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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