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07章 杀戮证明_《犯罪心理档案·第三季》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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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起超常规的案件凶手作案后,用受害人的宅电打通该系列案件主办刑警的手机亲自报案,于是当警方迅速通过电话登记的地址,找到位于富平区锦华路196号3单元501室的犯罪现场时,看到的是遍布血渍的房间,以及近乎被五马分尸的死者。

  犯罪现场集中在房子的客厅中,这是一个通常意义上被称作明厅,也就是带窗户的客厅。一进来,窗户上是捂着窗帘的,待韩印将之拉开后,一缕斜阳随之悠然透射进来,客厅里顿时更显血红夺目了地板、墙上、沙发、装饰柜、窗帘,等等,无一不被鲜血抹红。同上两起案件一样,受害者系一名中年妇女,在她家中找到的身份证显示她叫刘红岩,她的衣物被撕成碎片散落在周围,全身赤裸披散着长鬈发满面污血地仰躺在玻璃茶几旁,再准确点说只是一个连着头颅的躯干躺在血泊之中,脖子上系着红布条,四肢被砍掉,随意扔在两边,上身被整个剖开,心肺等内脏器官被切割掉,明晃晃地摆在茶几上,大肠被生生扯成几段,有的甩在沙发上,有的挂在电视上

  凶手刻意把现场布置得如此血腥,想必是有意要让咱们见识一下他的能力。也许通过网络与其接触,真的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先前的担忧似乎被印证了,韩印的语气多少有些自责。

  你是说因为咱们在网络上的挑逗,他才有这么强烈的表现欲望?刘队咧着嘴四处打量着问道。

  未必,我觉得他更像是被受害人激怒了!顾菲菲接话否定道,然后把受害人的脑袋特意向后拨弄一下,露出脖子上的刀割创口解释说,你们看,这个刀创很浅,并没割断动脉,而且整个现场没有拖拽的血痕,反而有很多滴落形态的血迹,尤其是从门口到茶几这么一段距离。我刚刚稍微测量了一下,血滴直径大致相同,表明当时死者的出血点距离地面的高度至少要米,很明显凶手从背后的一刀,并没有形成致命一击,于是受害人慌不择路,从门口逃向客厅窗户前,想要向外求助

  听着顾菲菲的话,刘队又特意打量了受害人几眼,插话道:她整个人都比较胖,脖子又粗又短,凶手当时可能没掌握好方位和力度。

  没错!顾菲菲站起身,边比画着边说,受害人头部明显被钝器连续击打过,腿部膝盖部位瘀血严重,估计当时她在跑向窗前躲避的时候,不小心被茶几绊倒了,凶手随后赶上,两人便展开搏斗。过程中,凶手可能随手抄起身边的某样东西,反复向死者头部猛击,所以咱们可以看到现场很多地方的血,都是凶手为宣泄愤怒故意抹上去的,但死者头上方的天棚和窗帘上沾染的,基本都是中速飞溅形态的血迹,应系凶手大力挥动钝器所致。

  凶手第一击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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