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66章 碟中谍_苟活性命于洪荒[洪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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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穿肠过,大道心中留。反正两位师兄已经是圣人了,我就算不追求大道两位师兄也能护得住我。说起来,当初在紫霄宫那个蒲团……”

  “好好好,给你就是。”准提一听就知道红云又要老生常谈把紫霄宫让蒲团那件事提出来,连忙抬手打断了红云,拿出几颗灵草打发了红云。

  红云走后,接引和准提各自叹了口气,无奈揉了揉额角,也没了再交谈下去的兴趣。

  另一边,拿着灵草冲出灵山的红云周身依然弥漫着浓郁的酒气,眼神却十分清明,他躺在云上翘着二郎腿,把玩着手中的灵草,回想着方才他上去听见的那半句话。

  商钱,这人他知道,是截教首徒。不过西方这两个老家伙怎么会忽然提起她来?

  嘶~肯定是没安好心!

  红云骨碌翻身起来,自言自语:“不行,我得写信告诉恩人此事,恩人当初和我在昆仑山见面说明恩人肯定和三清关系好,指不准这名为商钱的小弟子还是恩人的后辈呢……”

  此时的商钱却不知道千万里之外的西方有人对她垂涎欲滴,她现在正匆匆忙忙赶回人族,手忙脚乱安慰着神农。

  人族和洪荒生灵的时间实在是太不等同了,她不过是返回昆仑山和西方扯皮了一段时间就已经是二十年过去了。

  昔日那个发誓要让人族有饭吃不必卖儿卖女的神农已经从十几岁的青葱少年长成了中年大叔,成家立业,生儿育女,他教会了人族种植黍米,并且毫不吝啬,只要是人族过来学他都无偿教导。

  被神农仁德折服的一个个小部落并入有熊部落,短短二十年,有熊部落就从一个偏僻无名的小部落成为人族首屈一指的大部落。

  随着人族数目的增多和部落的形成,战争随之爆发,部落之间争夺人口和资源,兵戈相向。其中最有名的就是有熊部落和九黎部落,有熊部落是因为许多小部落佩服神农的仁爱所以自愿加入,人口数目最多。

  九黎部落则十分奇特,他们人口稀少却各个骁勇善战,为首的蚩氏生有八十个儿子,兽身人语,铜头铁额,各自有着奇异的本领。听说可能蚩尤部落可能不是纯粹的人族部落,而是有着巫人血脉,是昔日巫族逃脱的半巫同人族繁衍的后代。

  神农并不擅长打仗,他一心只想找出更多能给人族食用适合种植的粮食,所以战争之事都是由他的母亲女登负责,五年之前女登身受重伤而亡,打仗的事情就由他的女儿精卫接管。

  可是精卫数日之前在东海巡逻的时候被一只大鱼掀起风浪从岸上拖下水,不见踪影。

  商钱安抚地拍着神农的肩膀,皱眉道:“我和你走一趟东海龙族,问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抽泣的神农丝毫不像一个首领,他宛如拉着救命稻草一般拉着商钱的衣袖,跟在商钱身后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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