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44章 不严重的暴力非暴力?_让你打官司,怎么全都无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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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认可。

  但是我认为公诉人应该注意到,案发当天杜金亮四人的催债行为,跟之前他们的催债行为只能是类似,而不是完全一样,因为在案发当天,杜金亮存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举动,是之前他们从未实施过的。”

  听到这里,不止刘文仁,几名法官也意识到任真要说什么了。

  “杜金亮在案发当天把张驰和蔡美娟非法拘禁在接待室后,曾把烟灰故意弹在蔡美娟的胸口,并且对着蔡美娟裸露出了下体。

  这一举动在之前公诉人曾经用侮辱性的动作这样的词眼概括,但要知道,侮辱和侮辱之间,也是有区别的。”

  任真扫了一眼李福军三人,他们此时的表情倒是没什么变化,毕竟这个举动不是他们做出的,要是杜金亮还能坐在这里的话,不知道会不会为自己曾经做出这个举动感到后悔和羞愧。

  “尤其是当着张驰的面,当他看到自己的母亲这样被侮辱之后,公诉人还会觉得,杜金亮等四名被害人的行为没有对张驰和蔡美娟造成严重威胁吗?

  或许你会这么觉得,但是我们在讨论正当防卫情节的时候,本就应该综合全案情节,立足具体案情,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

  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考虑到一般人在类似情景下的可能性反应,而不能在事后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准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

  这是最高法和最高检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的,那么我们再来看回案情,设身处地来想一下,任何一个人站到张驰的位置上,看到自己的母亲被如此侮辱,他难道会不把这个事儿当个事儿吗?

  我想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理所当然的产生一些联想,那就是现在他是裸露下体摆来摆去,那接下来呢?这个行为会不会进一步升级?

  尤其是从杜金亮裸露下体的举动到张驰持刀捅刺之间,仅仅相隔了二十分钟,我认为我们要充分考虑到,这二十分钟的时间,还不足以让张驰因为前述行为产生的种种联想和忧虑消失。”

  “关于辩护律师提到的这个情节,公诉人承认的确是客观存在的。”

  刘文仁站起来,此时法庭上张驰和蔡美娟的脸色都不是很好,毕竟这可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杜金亮的举动确实不妥,并且跟一般的侮辱性行为也应该有所区别,但是杜金亮并没有进一步对蔡美娟实施强奸的意图,并且其他三名被害人也曾对其进行劝阻,在这样的情况下,杜金亮对蔡美娟实施强奸的可能性不大。

  我也认为张驰在此种举动的影响之下,产生一些联想和担忧是正常的,但要是仅仅因为这个原因,就认为张驰是在对强奸行为进行正当防卫,从而符合特殊防卫的情况,我认为还是相当牵强的,这种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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